2021年“青苗计划”重磅来袭!资助总额加码,18万元等您来瓜分!24个项目(活动)名额虚位以待!心动不如行动,项目申报书尽情砸过来吧!
一、青苗计划简介
2011年,广州市志愿者协会首次推出“青苗计划”社区志愿服务培育项目,至今已连续举办9年。“青苗计划”以资助合作形式面向广州市内社会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征集社区志愿服务项目,通过提供“资金支持+专业支持”,推动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打造志愿服务品牌,促使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发展。九年来,项目累计投入138.3万元,培育了239个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志愿者参与人次达4.4万人次,志愿者服务时数达17.8万小时,受惠对象超31万人次。
二、征集对象
广州市内社会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团队)
三、合作时间
2021年9月-12月
四、资助项目详情
资助总额度为
180000元,资助项目总数量
24个,具体如下:
项目形式 |
合作对象 |
资助项目金额 |
资助项目数量 |
资助内容 |
社区志愿
服务项目
(24个) |
1.社区志愿服务
团队
2.社会服务机构 |
一类资助项目(12000元) |
3个 |
党建志愿服务
助老志愿服务
社区志愿服务
(重点资助党建志愿服务) |
二类资助项目(10000元) |
5个 |
三类资助项目(7000元) |
7个 |
四类资助项目(5000元) |
9个 |
五、活动进程
时间 |
流程 |
即日起至8月22日 |
项目(活动)申报 |
8月23日-8月25日 |
项目(活动)评审 |
8月26日-8月27日 |
合作公示 |
9月3日 |
见面会及培训 |
9月-12月 |
项目(活动)实施 |
2021年12月 |
项目(活动)末期评估 |
六、申报要求
(一)服务对象要求
受资助项目须围绕以下八类保障群体开展服务,具体如下:
1.低保对象;
2.低收入困难家庭对象;
3.特困人员;
4.留守老年人;
5.孤寡老人;
6.困境儿童;
7.贫困重度残疾人;
8.独自一人居住老人。
(二)团队要求:
项目负责团队须注册使用广州公益“时间银行”,归属志愿者人数不低于20人。以项目助推团队发展,在项目资助期间,发展不少于10名新志愿者,并注册广州公益“时间银行”,其中申报党建服务项目的队伍,党员志愿者数量须占队伍总人数的80%,申报助老志愿服务项目的队伍,初老志愿者(50周岁以上)数量须占队伍总人数的80%。
(三)项目要求
1.能推动社区志愿者发展或推动党员志愿者参与的各类创新性志愿服务项目,以社区困难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精准回应社区困难群体需求,其中,将重点资助以下项目内容:
①党建志愿服务:有助于宣传贯彻党的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党员志愿队伍建设、推动党员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工作的志愿服务项目。
②助老志愿服务:组织助老志愿者为困境长者提供生活照料、关爱慰藉、助困帮扶等方面的志愿服务项目。
③社区志愿服务:聚焦社区群众关切,围绕社区困难群体、社区民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社区志愿服务的志愿服务项目。
2.可行性和可持续性:项目方案应综合考虑需要及现实环境与条件,原则上应进行可行性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且可持续的方案,并预估项目(活动)产出的效果;
3.参与性:项目应能调动广大党员志愿者、社区志愿者及其他社会力量的参与,协力实现项目目标;
4.创新性:鼓励申请者提出具有新颖性的项目设计,从目标设定、活动内容、项目管理、执行方式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创新想法;
5.周密性:项目计划书应就项目目标提出具体的实施计划,并就活动的开展做出细致周密合理的安排;
6.严谨性:项目方案应提供合理的资助需求总额以及具体精准支出预算计划,资金使用应专款专用,节约且高效。
(四)合作要求
项目合作期间,合作方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合作方实施过程中,需要做好队伍管理、活动策划、志愿者的组织使用与服务对象建档等工作;
2.合作方在实施期间,需与我会保持密切联系,于活动开展前向我会报备,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通讯、照片、活动开展情况等资料以作宣传和资料存档之用;
3.合作方在实施期间,必须在广州公益“时间银行”注册团队账号(归属志愿者20名以上)和发布志愿服务项目(活动),并且发布管理项目(活动)动态,包括人员招募、活动通讯、服务认证等情况;
4.合作方须严格按照所提交的项目(活动)规划完成具体任务。计划实施过程中服务内容如有较大调整,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我会提出内容变更申请,经我会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若未经我会同意自行调整将被取消或中止经费资助和合作资格,追回部分或全额款项和支援物资;
5.合作方须向我会提供项目末期(活动后)的总结评估报告、财务报告(含所有票据复印件、津贴签领表原件等)及志愿服务情况记录等相关材料,我会将对各合作方进行综合评估。
(五)项目(活动)资金使用要求
1.资金使用原则:合理合法、专款专用、规范管理。
2.资金用途:用于开展项目(活动)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包括培训费、宣传、物资费、志愿者津贴(含交通费及误餐费)、活动意外保险(仅限于志愿者及服务对象)等。
3.资金使用注意事项:
(1)不可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如办公设备、相机、电脑等;
(2)不可用于工作人员工资、奖金、补贴等;
(3)不可用于场地租赁费、管理费、对外投资、偿还债务、缴纳罚款等。
(4)不可用于与社区志愿服务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七、申报方式
申报团体请下载《2021年“青苗计划”社区志愿服务项目申报书》,按要求填写并于2021年8月22日17:30前将电子版项目申报书上传至 https://jinshuju.net/f/NAWNur。
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广州市志愿者协会项目管理部曾姑娘(020)86479020,18688874961或亲临我会秘书处面洽。